2008年6月12日 星期四

交友網站無法在台灣生存的原因

  近年來由於facebook的成功,社群網站似乎成為眾矢之的,許多新創業的網路團隊都一頭栽進去,有成功的如英國的Bebo與在網路界會看到的Twitter,而台灣比較深入而耳熟能詳的則是hi 5,但每個提到他的人都說"不知道他在幹麻"或"很煩,像垃圾信件"等負面性的評論,而其他也有大大小小的網站嘗試著要把社群網站建起來,如PPolis地圖日記等,但其實後兩者因為沒有類似hi 5的病毒式行銷,因此較不廣為人知。說到這裡,大家可以看看,以上說的這麼多的社群網站,你加入過幾個?

  我想大部分的人還是會選擇只用網誌、相簿跟留言版來達成大量訊息交流的動作吧,無名、天空等都是廣為人知的,小量的資訊則由MSN代勞,可是為什麼國內國外差這麼多?就讓我用我膚淺的眼光來說說看吧!

由我觀察網路世界兩年的思考,主要問題有三
  • May have SEX
  • We are already too close in Taiwn
  • Not Having a main purpose
  對於外國人來說,接觸異性就是想要有性愛的產生,這似乎是很理所當然的事情,而除了認識更多人以外,以結果論,他們在網站上面交流的主要原因,就是最終會有性愛(可能男生較有此現象?),當他們覺得網路上可以有性的交流,並成為社群中很正常的想法時,又有想要接近異性的慾望出現時,那些資訊便會搧風點火,不一定是色情圖片,但若是有機會能輕易的認識正妹(而後可能可以有進一步的接觸),可想而知他們對社群網站的需求量之大。

  但在台灣,卻不能講的如此露骨,就像當初搭訕教主鄭匡宇他的部落格發 生的風風雨雨,就是因為雖然用的是誠懇的態度,使作為順利,但最後他也透露,找正妹其實就是要做愛阿!(看到這句有被考驗到傳統禮俗界線的請舉手),因而 大受撻伐,但其實他的過程也是想要認識正妹後,深入交往,然後在一起,再上床,但最後並沒有要拋棄正妹阿?但以中國傳統的心態認為,字眼不宜露骨,否則會 讓人有負面印象,這就是程序正義上出了問題。同樣的,社群網站如果不能讓人有此一主動性的需求,那麼上社群網站的目的就大大降低。因此,我們也該好好想想,我們要社群網站為我們達到什麼目的?

  台灣還有另一個很有趣的現象,就是人跟人之間太相近,而且以禮為結構,主觀上習慣以社會群體角度來思考的我們,只要一個人有禮,就相較於國外的獨立個體而言,容易接近,但不容易深入,因為禮的確是種限制與保護。這部分之後會更加深入討論。我們平常都很容易跟別人接觸,方圓百里之內,總是難找到一個無人煙的地方,因此並不會特別需要再多去認識別人,因為我們不容易感到孤單,而且台灣較為緊迫的時間概念,使得人人沒有多餘的時間去經營這種毫無目的可言的個人舞台。

  那,我們到底要社群網站做什麼呢?現在社群網站都有些初衷,但那些初衷都侷限於"一種認識人的方式",而非"認識人與認識之後可做的事"。關於這點,大家有什麼想法呢?

            我的想法是︾

1 則留言:

Kristin 提到...

Can't agree any more

Kristi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