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4月16日 星期一
LIFE。愛一個人並不需要擁有
許常德說過人該有五種情人
當初聽到之後,只用依稀的印象湊出了我的分類:
1. 可以一起生活的人
2. 會一起成長的人
3. 對你有致命吸引力的人
4. 性愛上需求跟能力都契合的人
5. 可以依賴的人
後來發現用來分析自己曾經遇過的對象,相當好用,然而會在一起久的,都有個共通點,就是至少要有第一點,是可以一起生活的人。
但就在今天看到了這篇文章,突然發現很多人會在找到2,3,4後,就覺得對方是自己的真命天子/女,但是卻忘了自己其他好幾項的需求,甚至忘了評估自己適不適合跟對方相處。其實,很多時候就算你遇到了佔據2345的對象,也不一定能長相廝守。你一定會很想跟她相處,但是他不一定能跟你一起生活,所以....何必要他當自己的老婆或是女朋友?
擁有可以有很多種形式,一種是讓他常常出現在你身邊,吃飯逛街喝酒聊天隨約隨到,這樣的擁有或許比硬要縮短距離,要求多於需求而產生摩擦後,兩人分道揚鑣更好吧?每個人都會遇到自己喜歡的人,而且只是喜歡的,應該數量不少。何不認清自己只是因為喜歡他的外表,只是喜歡跟他聊天的感覺,或是只是喜歡跟他做朋友?
李大仁不必要擁有程又青,因為實際上他已經擁有了。正如同告白不是在一起的必要條件一樣,但是當兩人都想要不只是最好的朋友時,當然,就在一起吧:D
在愛情裡最重要的兩件事:瞭解自己的需求、保留自己的生活。當然,如果你覺得太難做到,或是覺得好像不太對,歡迎來問我!
後來查了一下,許常德版本其實是這樣:
第一號情人 是跟你做愛非常契合的人
第二號情人 是願意和你共度一生、共用生活的人
第三號情人 是能跟你溝通心情的人
第四號情人 是能讓你長智慧、精神滋養你的人
第五號情人 是相信你的人
整個記性就很差XDD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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