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2月27日 星期五

所謂服務


  今早再看了一次"小,是我故意的"這本書,裡面提到一家叫辛格曼的食品企業,以跟社區結合、滿足以整個美國來看為少眾的單一城市-安娜堡。所有顧客的提議,對於食物的突發奇想,這些需求都會盡量的被實現,以仍然能創造利潤為原則的實現。


  看到辛格曼他們對於顧客的需求提供滿足的服務,讓我突然想到”服務,是做到那些別人需要的事”,想想也跟賣商品的感覺差不多,滿足大眾的需求也是行銷的重要觀念之一。

  書中也提到辛格曼有自己的訓練單位,嘗試著把自己創造出來的服務概念,教給其他的零售商,也讓自己的員工對於原本自己做的好的部份,更多一層系統化的思考(一個任何人立即可以使用的指導方針),他們對於優良服務的定義有三步驟:
  1. 找出客人需要的
  2. 給予顧客所要的:精確地、有禮貌地、熱誠地
  3. 再多做一些

這本書的主軸如下,有興趣的可以在書中看到維持小的例子與方法

  企業的社會責任是要創造利潤、提供工作機會,但這些公司寧可自己很小,才不會因為太大而產生以下問題:
  1. 自己開得公司卻無法掌握
  2. 職員因規模過大而沒了自己的生活
  3. 創造利潤時同時在壓榨整個社會
  4. 缺少與人的關聯,例如意見回饋、彼此激發創意
  5. 跨至國際時不經意的喪失原本公司的特質或精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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